
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总站、市建设安质总站:
当前疫情形势反复,我市疫情输入性风险增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市建筑工地要切实把防疫工作抓精细,把防控措施落到位,坚决管控住建筑工地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及时弥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短板。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速落实问题整改
近期,市纪委专项监督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督查中发现宁波国际会议中心、鄞州区YZ04-04-e2地块(东钱湖组团下应地段)项目、宁波创维双智双创产业园一期、宁波轨道4号线下应金达南路站C-2地块项目、慈溪市桥头镇富泽大楼、年产200万套金属纽扣生产线项目(2#厂房)、江北区JB04-03-10、11、12、13b(孔浦小城镇6#7#)地块项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上述建筑工地立行立改,在4月1日前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现场复查。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并对相关责任主体从严从重处理。
二、从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建筑工地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各方参建主体均需派驻专人参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建设单位要牵头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落实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有力压实各施工单位的防控职责。监理单位要全程监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落实不到位或防控不力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实、防控工作存在漏洞的,应按职责分工把责任追究到单位、追究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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