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中旬,市住建局组织以“四不两直”形式对全市10个区(县、市)和2个开发区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督导共抽查14个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检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施工领域“除险保安”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点工作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以及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以及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情况。
从专项督导情况来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要求组织开展建设施工领域“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在建施工项目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隐患大排查和实施问题动态清零;大多数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积极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是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落实不到位,施工企业未对项目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个别工地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或项目总监到岗率低,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个别专职安全员履职能力低下,出工不出力,“挂证”问题突出。二是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管理不到位。未对电焊工、桩工机械操作工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部分架子工、起重机械信号工和司索工、电焊工无证上岗;个别项目桩机操作工(非特种作业人员类)违规制造虚假操作证书。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到位。一是未按专项方案要求开展危大工程施工。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甬建发〔2021〕22号),基坑未按施工方案实施挖土作业问题较为突出,基坑支护未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盘扣支模架未按规范设置斜杆,擅自采用钢管扣件混搭。二是危大工程管理程序不到位。高大模板支撑架、悬挑外架等危大工程验收项目总监和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未参加;卸料平台使用前未经专项验收。
(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控不到位。一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不规范。群塔作业方案未考虑临近项目塔吊交叉作业问题;塔吊基础格构柱斜撑槽钢破损严重。二是桩工机械安全使用不规范。部分桩工机械未严格执行设备登记使用告知管理制度,部分桩工机械登记的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自行走式桩工机械场地泥泞积水未按规定铺设路基箱。
(四)建筑市场行为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严格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三、督导处理意见
根据国家住建部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首要责任,夯实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项目,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经研究,决定对下列4个项目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如下:
(一)江北区湾头区块JB05-04-17a、04-17b地块项目总包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兆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卓启泉
项目总监:郭军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员:潘君腾、刘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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