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材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住建担当;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绿色低碳发展为方向、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全力做好我市地方建筑材料行业发展和质量监管工作,切实为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优质可靠的建筑材料,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扎实推进地方建材行业数字化改革。落实预拌混凝土“甬砼码”数字化监管常态化要求,以电子合格证为唯一身份标签贯穿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全过程,实现预拌混凝土质量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形成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预拌混凝土数字化监管“宁波经验”。推动“甬砼码”数字化监管向预拌混凝土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全面完成建设用砂管理微应用的推广应用,基本完成装配式部品部件管理微应用的系统研发和试点应用。加强“甬砼码”多跨协同能力建设,打造建材领域多跨场景协同应用的样板。
二、全面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认真贯彻《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细则(试行)》,依托“甬砼码”加强对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全过程质量闭环监管,制订建设用砂、石供应合同和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示范文本,逐步推行预拌混凝土试样唯一性标识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预拌混凝土高质量稳定供应。按照《宁波市建筑材料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产能控制。借鉴工业领域消化产能过剩的经验,探索通过市场化等手段消化预拌混凝土行业产能过剩的措施。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早抓严抓,从基础抓起,制订出台《宁波市“十四五”期间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紧盯试验室配置和运行、出厂检验、专用车辆管理、清洁生产等关键节点和关键问题,加大“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力度,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整治专项行动,促进预拌混凝土规范发展。启动沥青混凝土的质量监管研究工作。
三、高标准做好净化天然砂示范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宁波市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按照力争2023年6月底提前全面完成市级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目标要求,运用数字化监管技术,全面推动净化天然砂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县级净化天然砂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级净化天然砂示范企业创建目标。顺应增值税征收规范监管要求,引导建设用砂经营企业采购来自合法砂源地的建设用砂,进一步保障建设用砂稳定的市场供应和合格的产品质量。
四、进一步提高机制砂应用比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价格的杠杆作用,抓紧制订《宁波市混合砂生产和应用技术规程》等系列地方标准,并以此为引领,扩大机制砂推广应用成果,促进预拌混凝土等生产企业提高机制砂使用比例,确保高质量建设用砂持续稳定供应,加快建成机制砂和净化天然砂共同支撑的建设用砂保障体系,力争2022年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机制砂使用比例稳定在50%以上。在机制砂(石)生产企业中,结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开展的“数字矿山”建设,开展从源头上加强机制砂(石)的产量和质量监管机制研究,推动高品质机制砂规模化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稳定。
五、推进预拌混凝土监管向装配式部品部件延伸。以预制管桩(片)质量监管为切入点,从全产业链角度研究装配式部品部件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措施,推进企业加大建设用砂(石)原材料、自备预拌混凝土关键生产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监管力度。全面加强预制管桩、小箱梁、管片等预制构件产品质量监管,制订出台《关于加强预制构配件行业规范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暂名),补齐监管短板,实现预拌混凝土全链条监管。鼓励预制管桩企业按照工业化、标准化和数字化监管要求,开展“未来工厂”建设试点,探索制订《宁波市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未来工厂”评价标准》,引导预制管桩率先建成数字化产业。
六、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着力培育绿色建材产业,筹备成立宁波市绿色建材认证技术委员会,加大技术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产品申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标识,力争全市范围内新通过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超过3种。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出台《宁波市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绿色建材基本要求标准》,制订《宁波市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初步形成适宜的绿色建材采购标准。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采用绿色建材的市场化机制,进一步提高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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