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按照《关于建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通知》(甬建发﹝2020﹞109号)有关规定,结合物业服务常态化抽查和物业服务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现将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1个物业服务项目列入“红榜”(附件1),将宁波甬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3个物业服务项目列入“黑榜”(附件2),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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