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确保调查采样规范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筛选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三普”)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任务
依据外业调查采样布设方案,在市、县两级“三普”领导小组组织指导下,制定外业调查采样计划,开展实地调查采样,填写和上传调查数据。2022年试点县鄞州区外业调查采样时间为5月上旬至6月底。
(一)立地条件调查。调查点位包含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调查信息包括样点空间位置、地表利用、成土环境等自然景观和人为影响的背景信息。重点调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种植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排灌设施、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二)表层土壤采样。按照多点混合采样方法,采取梅花型(5-10个混样点)、棋盘型(10-15个混样点)或蛇形(15-20个混样点)方式(酌情选择一种),每个混样点采样约1kg,按规范要求留样3-6kg。
(三)剖面土壤采集。核查预设样点外业定位结果,确认剖面样点采样位置。挖掘标准剖面,划分命名土壤发生层,拍摄土体照片,记载发生层形态学特征,野外判断土壤类型,采集各发生层土壤样品和土壤容重样品、大团聚体样品,采集制作纸盒标本和整段标本。标本盒由市“三普办”统一制作,发放至调查采样机构。
(四)土壤图野外校核勾绘。市“三普办”统一提供相关工作底图。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将工作底图分幅打印,作为野外土壤图校核的工作底图,利用各样点立地条件信息,记录和校核土壤图“图斑边界”、“图斑类型与组合”等基本制图信息,对第二次土壤普查的图斑界线、图斑类型、图斑中土壤类型的组合模式,进行核查和勾绘,交由土壤制图专业力量进行修订。
二、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并对其调查采样结果负责,无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能独立承担普查外业调查采样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
(二)具体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调查采样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调查采样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调查采样要求,主要从事土壤相关行业、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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