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高新区管委会农村事务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农安办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推进我市质量兴农建设,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继续贯彻落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上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制定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督抽查计划、水产品检测计划和农业投入品检测计划及检测参数另行下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保障工作质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县(市)农业和渔业主管部门和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共同做好2020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将产业管理与行政执法、技术推广与部门管理、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相互结合,加强监管。各区县(市)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合作机制,不合格样品信息要及时通报、及时移交、及时处置,共同做好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工作。
承担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要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主动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绝不允许出现违反抽检工作要求、擅自修改检测结果、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取消相关检测资质。质检机构必须已获得计量认证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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