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推动消费提质扩容,活跃市场消费氛围,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鼓励消费者依法取得发票,从2026年2月6日起,在宁波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范围
活动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7月31日。
参与范围:个人消费者在宁波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企业消费取得的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不含代开发票)且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并通过云闪付平台验证后,均可参与本次活动。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发票等非数电普票的不参与本次活动。
二、活动参与规则
(一)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发票后,通过云闪付、微信公众号、甬派等活动平台小程序入口,上传清晰电子发票图片并确认OCR识别的票面内容(包含发票号码、价税合计金额、开票时间、购买方名称等),系统核验成功便可参与“有奖发票”抽奖活动。
(二)活动期间,每人每日仅可上传2张发票参与抽奖,每人每月参与活动发票数量累计不超过20张。
(三)抽奖发票开具时间须符合活动时间范围。抽奖发票抬头必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不得包含其他字符。发票开具方须为宁波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
三、奖金设置及开奖方式
(一)奖金设置
发票奖金设置为5元-800元,单张发票奖金最高不超过800元(含),根据发票金额实行梯度中奖模式,中奖概率非100%。中奖奖金以电子红包形式发放至中奖者参与活动平台的实名账户中;红包无消费限制、可分次使用。
(二)开奖方式
活动平台具备“即开即奖”“即时开奖,延后兑奖”“集中开奖”等功能,将根据活动安排视情选择开奖方式。
1.即开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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