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打造以人形机器人为引领的全国具身智能创新高地,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创新主体建设
支持人形机器人整机和关键零部件企业高水平建设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科技创新载体。对获批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不低于1亿元、1000万元的扶持补助(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推进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建设,对成功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1000万元的分档分阶段奖励。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成功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单位,给予100万元的奖励。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凝聚各方力量加快创新进程,主动承接国家人形机器人揭榜挂帅任务,对承接国家揭榜挂帅任务的联合体创新项目,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二、推动关键技术攻关
在“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设立人形机器人专项,每年安排不少于8个项目予以支持。支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牵头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分别按照国家支持经费(不包括外拨市外合作单位部分)1∶1和1∶0.5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对牵头省“尖兵”研发计划项目和“领雁”研发计划项目,参照省定标准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三、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在“甬江人才工程”设立人形机器人专项,每年安排若干人形机器人项目作为制造业优质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入选“甬江人才工程”资本引才项目的企业,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支持高校开设人形机器人相关专业,支持交叉复合型和工程型人才培养,在市级卓越工程师遴选认定中单列人形机器人赛道,设置专项认定名额。(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四、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围绕先进技术率先量产、强化产业基础、提升产业链韧性等方面,打造一批人形机器人产业项目,对实际投入(含设备、技术、软件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人形机器人产业化项目,给予不高于实际投入总额的20%、不超过4000万元的补助。承担省未来产业(人形机器人)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攻坚任务的项目,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
五、鼓励整零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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