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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大榭开发区民政与社区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宁波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民政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交卷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省“民政30条”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为主线,以新一轮“5432”攻坚行动为抓手,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制度建设为牵引、改革创新为动力、担当尽责为保障,全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民政各项工作,推进兜底保障力度、养老服务品质、基层治理能力、专项社会服务、综合发展能力“五个升级”,推动宁波民政在全省建设民政事业发展“四个标杆区”中更快一步、更优一筹,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升级

1.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机制。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示范带动,以“周二夜学”为抓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和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理论学习、服务为民、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充分发挥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激励导向作用,优化民政系统干部梯队。积极挖掘和宣传在疫情防控、克难攻坚、履职尽责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锻炼和考察干部。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三强三比三争”竞赛活动。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升事业单位自我管理、服务社会水平。

3.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模范党支部”,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组织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第三阶段重点工作,持续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提升党务干部工作水平。落实党建带群建工作制度,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优势。深入开展第十二轮文明机关创建,引导党员干部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六连冠”中带好头、作贡献。

4.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三书三查两报告”为抓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按照“任期内全覆盖”要求,开展系统内巡察工作。持续深化“清廉民政”建设,推动形成具有民政特色的廉政文化,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用好“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早抓小筑牢反腐防线。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基层减负成果。

二、助力脱贫攻坚,实现兜底保障力度升级

5.健全社会救助政策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建立“1+8+X”的大救助体系。申请承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多部门应用试点、社会救助精准保障标杆区试点等任务,加大社会救助协同办理和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力度,继续实行“逢救必核”,提升社会救助系统化、精准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家庭定期探访制度。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完善低保申请办理、动态管理、社会监督长效机制。

6.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完成低保调标,落实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低边渐退期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将医疗支出型低保拓展为支出型低保,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修订完善《宁波市临时救助办法》,完善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救难功能。灵活运用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保障好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生活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落实好元旦春节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金,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指导细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强化发放管理,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精准度。

7.提升儿童服务保障能力。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维护孤儿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市、区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能增效,全市村(居)“儿童之家”覆盖率达到30%。组建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1+1+N”专业团队库,实施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队伍提升工程,开展儿童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建强基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队伍。扎实推进“明天计划”“添翼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打造“甬润童心”儿童服务品牌。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服务品质升级

8.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强力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全年新建46个乡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1个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个老年护理照料中心,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城乡全覆盖、每个街道和中心镇至少建有1家老年照料服务中心。完成1000户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立健全助餐服务配送网点,实现2020年所有街道(乡镇)均配置老年送餐车。年底全市60%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大学)教学点。

9.拓展机构养老服务功能。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精准、安全、有序做好后续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新建养老床位4000张,到年底力争实现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5张社会养老床位。推广“家院互融”模式,推动全市5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家院互融”服务。深化医养结合,支持、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护理院(部),指导镇海区、象山县推进医养结合试点。深化海曙区、镇海区和宁波市民康医院康养体系建设试点成效。

10.激发养老服务发展动能。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全市所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照料中心和50%以上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社会化运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全年培训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者1.9万人次,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活动,探索在养老服务机构配置专业社会工作者,到年底全市三分之一养老机构实现60张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积分、时间银行等制度,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依托全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升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养老服务监管水平。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基层治理能力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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