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按照《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甬科高〔2023〕73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科创甬江2035”重大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和场景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大赛项目是针对今年第一批申报“科创甬江2035”重大应用示范计划项目需求,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部门对接,综合评定遴选出24个具备场景属性项目需求,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具备实施项目的研发场地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要求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企业须在我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前),且企业2024年度已纳入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24年度研发费用不足5000万元的,牵头承担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研发费用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企业,牵头承担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可承担3项(研发费用每增加5000万的,可增加1项,以此类推);对于2024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在研项目限制。
(四)应用场景须位于宁波市内,项目及场景示范效应明显,有推广价值,解决方案具有先进性、创新性。鼓励在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开展应用技术攻关,优先支持已具备条件的重大应用场景率先实施。
(五)申请单位根据场景攻关研发投入实际需求开展预算编制和预算说明,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资助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及经济、技术指标,并应提供相关承诺。鼓励申报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可以追溯确认为自筹资金并计入项目总预算,追溯期最长为申报前的12个月,即可追溯至2024年4月30日,追溯期限计入项目实施期限。
(六)重大应用示范计划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技术、产品及服务提供方)与应用单位(附件1中场景应用单位)共同申报,但牵头单位必须是项目实施单位,并且项目实施单位和应用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应用单位不能牵头申报本批次项目。每个申报企业仅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与应用单位必须签订意向合作协议。
(七)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第1位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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