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科资〔2021〕18号)和《关于2021年度宁波市企业创新联合体专项申报的通知》要求,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论证,现将拟立项2021年度宁波市企业创新联合体专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5天,自10月19日—11月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
联系人:高新处 庞 琳 电话:89292204
办公室 胡学超 电话:89292180
附件:拟立项2021年度宁波市企业创新联合体专项项目一览表.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拟立项2021年度宁波市企业创新联合体专项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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