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操作指南(试行)》(甬制造业办〔2026〕4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重点培育企业综合达标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有效期内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6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二)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项,且近1年新获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应不少于1项。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自2025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
1.新获发明专利证书;
2.新发布牵头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封面及前言,清晰标注本单位名称);
3.新获评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的公布文件;
4.新认定“三首”产品的公布文件。
四、申报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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