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我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地位,根据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 号,下称《管理办法》)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5〕3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下称“市级培育企业”)申报遴选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下称“国家级单冠企业”)推荐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培育企业申报遴选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市级培育企业梯队,将原“潜力型培育企业和市级重点培育企业”改为“苗子培育企业和市级重点培育企业”两类企业,统称为培育库企业。
(一)市级苗子培育企业。是指发展高成长、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有望在未来3-5年内升级为市级重点培育的企业。苗子培育企业数量500家左右,主要从各区(县、市)发现和各种渠道推荐遴选产生。基础条件如下:
1.独立注册的法人企业,从事制造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
3.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4%或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不少于2项。
4.主导产品属于产业链关键环节补短板、锻长板产品,上一年度该项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居全国前五位或全球前十位。
5.企业治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及失信记录。
(二)市级重点培育企业。是指符合或接近基本符合国家级单冠基本条件,有望在3年内晋级为国家级单冠的企业。重点培育企业数量100家左右,主要从市级苗子培育企业中择优升级产生。基础条件如下:
1.从业时间应达到8年及以上。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3亿元及以上。
3.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
4.市场占有率应居全球前3位。
(三)遴选申报重点领域。参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工信部2024版),对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制造、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及海洋装备等重点领域的优先推荐(详见附件1),工信部如有变化,将即时调整。
(四)实行动态管理。培育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增补一次,择优入库。对库内企业每年数据更新一次,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对库内企业每三年复核一次,未通过复核的企业予以降级或移出培育库。对原已列入“市级重点培育企业和潜力型培育企业”的,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遴选,符合条件的纳入培育库。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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