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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甬经信装备〔2025〕78号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信部门、财政局、金融办,有关单位:

为做好宁波市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财政局、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联合制订了《宁波市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实施。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

 

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2025年6月10日

 


宁波市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2〕9号)和《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4〕26号)文件精神,通过产品应用保险补贴赋能支持装备、新材料和软件产品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突破初期市场瓶颈,加快推动我市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近3年列入省级及以上认定的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和软件首版次产品名单的宁波市企业。

二、承保机构条件

承保保险公司应具备足够的经营服务能力和偿付能力,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其中单独承保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亿元。

2.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队伍,具有较强的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

3.近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80%。

4.连续3年风险综合评级达到B级及以上。

5.具备相对完善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综合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要求实现数据对接,能完整、及时、准确报送保险数据信息。

6.满足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展科技保险专业化经营的保险公司不受上述第1款限制。

三、保险险种和补贴范围

(一)装备

首台(套)装备综合险是指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投保,与用户共同受益,承保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中的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的综合保险产品。其中,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的人身伤亡风险。整机装备或成套装备保险责任限额应不低于装备价值,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责任限额应不低于装备价值的2倍。

(二)新材料

新材料首批次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是为新材料开发和推广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提供保障。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户退、换货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风险。保险限额由采购合同金额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额综合确定。

(三)软件

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是为软件产品,及以软件为核心的软硬件系统或信息技术服务提供风险保障,具体包括:

1.软件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以纯软件、嵌入式软件为承保标的。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软件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用户单位更换、修复、检测、退货等风险造成的损失。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软件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单位在操作、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用户单位的损失。保险限额由单一软件(或搭载嵌入式软件一体销售的硬件产品)的合同销售额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额综合确定。

2.信息技术服务责任保险:以平台类软件的信息技术服务为承保标的。承保的质量和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平台软件的程序缺陷,导致平台软件受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病毒破坏而服务中断或因平台软件的程序缺陷而造成用户数据被篡改、丢失、泄露等风险,造成的用户单位损失。保险限额由投保单位和承保机构协商确定。

3.信息系统安全责任保险:以数据安全产品、工业控制系统产品为承保标的。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上述产品因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病毒破坏,而造成的用户单位数据泄露/丢失、数据篡改、数据损坏或设备损坏、生产故障等风险导致的损失。保险限额由投保单位和承保机构协商确定。

四、补贴标准

(一)装备

1.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获得市级财政保险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投保费率根据往年赔付、企业投保状况等因素实行差别费率,最高不超过2%。

2.首台(套)装备保险补贴范围:成套装备、整机装备为首次投保的前三台(套);关键核心零部件为首批次产品,首批次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原则上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投保装备总价不超过2000万元)。保险补贴范围不包括与同批次首台(套)产品配套销售的其它设备或附件,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只能享受一年保费补贴,用户单位不得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

(二)新材料

1.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获得市级财政保险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原则上保险金额不超过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5倍,投保费率根据往年赔付情况、企业投保状况等因素实行差别费率,最高不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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