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朗读
4月份工作重点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党旗争光彩”活动,全面开展“执法为民、城管惠民”八大行动;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持续跟进中央巡视、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相关问题整改,推进市三区高架沿线灯光亮化、高架桥下空间绿化整治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等工作;完善“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指导试点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实体化运作;推进全市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升级改造和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准备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推进《宁波市存量违法建筑重点拆除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调研工作;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进海曙区、余姚市、慈溪市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违建整治行动;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群众举报问题等调查处置进展,深化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整治,做好“三改一拆”月度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责任领导:卢敏,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世行二期相关工作和厨余厂二期项目;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渗滤液就地处理项目,继续做好中转站环境问题的全面普查和问题督办工作;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加快非正规堆放点整改,建立健全大件垃圾收运、末端垃圾处置、有害垃圾监管体系。(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铁腕治渣、瓶装燃气实名制、养犬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处置等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完善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方案并做好实施启动准备工作;出台公共停车场接入“甬城泊车”平台方案并启动实施;拟制局遏重大安全事故攻坚方案,成立城市运营安全专业安委会组织机构,出台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和考评细则;做好随桥管线的排查与确权等工作,完成重点桥梁整治任务;推进中心城区瓶装燃气企业线上销售并按计划完成企业上线工作;推进全市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升级改造和城燃企业5%应急储备能力建设;做好局专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工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完成宁波法式花园整改,开展竣工验收;开展市管公园保安招标和年度重大活动花卉布置项目招标前期工作;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和4月赏花月历宣传,推进春季修剪、杂草防除等专项考核;启动2021年度省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等创建工作;撰写《宁波市高架桥下景观绿化导则》,编写园林绿化行业十三五工作志,完善职工技能精英赛实施方案。(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完善“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方案,做好干净指数测评平台技术对接;推进“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工作;完善公厕管理考核平台功能,开展城市公共厕所日常检查考核和24小时开放专项检查;完善《海曙、鄞州、江北三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2021年中心城区招牌标识设置规范化、品质化实施方案》;推进“举一反三”大排查,持续跟进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改,制作完成奉化区、宁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整改任务的销号台账,启动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销号公示及验收,完成中央信访交办件,做好中央反馈问题四项任务的月度计划安排;完善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市级统一开展五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实施方案和黑灰名单机制,编制《宁波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和《宁波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落实省市重点项目出土“一项目一方案”,深化“铁腕治渣”行动。(责任领导:余宁,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协同应用系统项目建议书,开展项目立项;做好城市管理遥感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准备工作;推进信创工程项目实施,定期扫描全局业务服务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领导:余宁、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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