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乡村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3〕9号

朗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62-2023-0002

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团委,象山县渔业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主管部门、团工委,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市局第三税务分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乡村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宁波市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2023年4月7日

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乡村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到乡村就业创业,既是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引导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干事创业、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为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双创”实践,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4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拓宽高质量就业渠道

(一)支持退役军人返乡入乡高质量就业。按照城乡融合发展要求,鼓励并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创新技术、开拓市场、带动就业等形式,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的自身优势,积极融入乡村重点产业,发展生态友好型乡村产业,建设具有“江南韵、乡愁味、国际范、时尚风、活力劲、共同富”特点的新时代美丽乡村。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积极招用退役军人,研究开发符合退役军人特点和需求的岗位,带动退役军人就业,提高收入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两项计划”等行动,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加快建设退役军人涉农直播人才建设。对从事涉农直播的返乡入乡退役军人给予重点支持,适当放宽其直播电商人才认定标准。依托相关专业培训机构、主播孵化机构等,重点组织退役军人成长型主播开展直播专业培训。重点支持退役军人涉农直播人才参与象山红美人、余慈杨梅、奉化水蜜桃等区域性特色农产品直播活动,打造地域辨识度突出的“网红”爆款产品。对退役军人创办的直播电商企业,首次获得国内主要直播平台认定的专业服务商,按规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强化教育培训赋能

(三)支持参加学历教育提升。鼓励退役军人报考农业类高职院校,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浙江农林大学“农业领军人才学历班”“浙江农艺师学院研修生”“浙江茶业学院研修生”学习,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互相衔接。引导企业在职退役军人攻读宁波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硕士、博士,毕业后可按规定享受学费50%的补贴,每人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四)加强涉农技能培训。加大对退役军人农村创业创新人才的培训力度,通过分类施策,培育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产业工人和企业家型人才。围绕高效设施农业、数字农业、种植养殖等举办专题培训,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训、现代农业领军人才等培训。支持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参加农村实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优先参加农业主体及技术骨干、农创客、种养殖户和拖拉机(收割机)机手等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创业创新、安全驾驶操作技能等短期培训。(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

(五)健全培训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培训机构与军创生产基地、经营服务主体对接,培育一批实践培训教育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省、市两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宁波市十佳就业创业导师、宁波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等社会资源作用,为返乡入乡创业退役军人提供项目、政策、技术、法律、会计、金融和市场营销等精准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ingboshituiyijunrenshiwuju/2023/0517/43627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