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中医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收到上述款项后,收入列“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 卫生健康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请你们按照中医药事业发展和预算工作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收到上述款项后,收入列“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 卫生健康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请你们按照中医药事业发展和预算工作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单位) | 合计 | 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 | 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传承 | 中医药人才工作室建设 | 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 | 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 基层旗舰中医馆建设 |
市级单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50502 | 50502 | 50502 | 50502:91万50601:39万 | |||
合 计 | 353 | 10 | 3 | 54 | 130 | 6 | 150 |
宁波市中医院 | 163 | 10 | 3 | 20 | 130 | ||
区(县、市)小计 | 190 | 34 | 6 | 150 | |||
海曙区 | 15 | 15 | |||||
江北区 | 15 | 15 | |||||
镇海区 | 22.5 | 7 | 0.5 | 15 | |||
北仑区 | 15 | 15 | |||||
鄞州区 | 27 | 7 | 5 | 15 | |||
奉化区 | 15.5 | 0.5 | 15 | ||||
余姚市 | 25 | 10 | 15 | ||||
慈溪市 | 25 | 10 | 15 | ||||
宁海县 | 15 | 15 | |||||
象山县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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