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推进外贸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8〕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税区的功能政策优势,加快培育新型国际贸易中心,打造宁波保税区国际贸易大通道,助推宁波外贸强市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聚焦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着力增强营商环境新优势,引领和推动我市外贸发展从要素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为宁波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定位。以打造新型贸易集聚区、创新贸易先行区和数字贸易引领区为目标,以宁波国际会展中心11号馆为主要载体,着力引进创新型国际贸易企业,促进高能级国际贸易主体集聚。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型技术,全面提升中心的创新引领力、平台集聚力和国际影响力,成为宁波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争取通过3年努力,11号馆B楼入驻率达到90%以上,入驻企业年进出口总额达到200亿元以上,基本建成在全市产业集聚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引领作用最大的新型国际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国贸中心”)。
二、集聚高能级贸易主体
(一)着力引进国际贸易龙头企业。主攻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进其入驻设立研发中心、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鼓励国际贸易小巨人企业入驻国贸中心,设立具有贸易营运和管理功能的贸易型总部。
(二)鼓励创新型外贸服务平台企业入驻。培育和集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重点引进服务于外贸企业的综合服务平台、高效整合物流资源的智慧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和完善跨境结算、贸易融资服务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构建完整的贸易生态圈。
(三)着力培育新型贸易企业。坚持技术集成与贸易模式创新相结合,实施“国际贸易+互联网+科技”产业升级工程。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大企业入驻国贸中心。
三、提供要素资源保障
(一)提供产业政策扶持。入驻国贸中心11号馆B楼的企业可按《宁波保税区管理委会关于加快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19〕11号)享受产业政策扶持。对重大的功能型平台和创新型项目,给予“一企一策”专项扶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保税区 >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baoshuiqu/quguanweihui/2019/0509/23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