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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湖区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的通知(南政发〔2018〕52号)

2021-06-01 南湖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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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南湖区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已经九届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意见》(嘉政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推动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和效率变革的有力抓手,推动企业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投资方式,形成创新引领和单位资源产出最优化的发展导向,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主体作用和上下联动相结合。强化区镇(街道、园区)两级联动,把“亩均论英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园区)深化改革的主体作用,根据全区综合评价分类结果,做好对企业的指导服务,规划好辖区内产业转型升级。

2. 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区域能评、区域环评等评价改革,实行“标准地”企业契约制,强化事中事后共同监管责任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差别化要素配置政策实施的公正性和规范化。

3. 坚持综合评价和行业评价相结合。推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从全行业总体评价向重点行业个性化、分类化评价延伸,向服务业、园区、特色小镇等领域拓展,不断深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内涵,不断形成科学合理的亩均评价体系和高效有序资源配置体系。

4. 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均效益”为核心,以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政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和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3.5%以上;到2020年底,全面实施规模以上物流业、工业园区、“两创”中心和特色小镇等领域“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全覆盖;不断完善与“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加快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具有南湖区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1. 开展重点行业综合评价。根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湖区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推进 “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南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在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深化印染、化工等重点传统行业单列评价,推动全区重点传统行业整治提升;以点扩面,逐步探索开展分行业综合评价,根据产业分布现状和基础,科学合理设置行业个性化评价指标,突出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性、合理性、精准性。(责任部门:区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拓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范围。按照“问题导向、绩效导向”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分类别评价指标和权重,健全评价机制,拓展评价范围,将占用土地资源或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均纳入评价范围;实施开发区(或市镇工业园区、“两创”中心、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各镇(街道、园区)及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责任部门:区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建立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加快建设“亩均效益”大数据平台,开展分行业、分企业、分区域、多层次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发布年度系列评价报告和企业体检报告,为客观反映转型升级成果、分析研判经济走势、推进企业精准服务、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等提供重要参考。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要按照“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要求,及时将综合评价的有关数据导入平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责任部门:区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

1. 深入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在科学合理开展综合评价及切实保障企业降本减负的基础上,深入实施用能、用电、用水、用地、排污、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减免等差别化资源要素供给,加大A类企业正向激励和D类企业反向倒逼力度。发改、经信商务、财政、住建、环保、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要依据职能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差别化价格政策征收资金的专项管理与审计,确保资金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国土分局、区税务局)

2. 严格实施重点行业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加权平均低于全区面上加权平均得分的行业,实施行业整治并严格控制项目准入;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加权平均高于面上加权平均得分的行业,对于行业内综合评价排位前5%的企业,实行A类企业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对于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处于行业倒数5%的企业,按照D类企业实施差别化要素配置政策。对印染、化工等高能耗行业内的企业低于行业综合评价加权平均得分值的,实行按比例用能消减政策,在下一年度进行同比例削减,削减的用能指标统筹用于区内新上重大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各镇(街道、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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