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鹿藤政发〔2007〕34号
关于印发藤桥镇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方案的通 知
镇语委各成员单位:
《藤桥镇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语言文字 检查评估 方案
抄送:区语委办。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党政办公室 2007年8月13日印发
藤桥镇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积极配合迎接省语委、省教育厅对我市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根据《鹿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评估的目的
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基本消除交际中的方言隔阂,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成为社会各行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商业、邮电、文化、交通运输、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服务性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通话要达到三级水平。实现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公共场所标牌、指示牌、宣传牌和广告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手书招牌凡使用繁体字的须在显著位置配置规范字牌。
二、检查评估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内容: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