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按照司法部及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服务应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服务的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这一主题,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律师送法进百村 建设鹿城新农村”活动。
一、指导思想
“律师送法进百村 建设鹿城新农村”活动是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大力开展教育农村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法治鹿城、和谐鹿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的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加强有关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增强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我区新农村建设。
三、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
从2007年8月开始至12月止。
活动内容:
(一)要经常性地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指导与培训,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区普法讲师团积极参与“民主法治村”建设和依法治村的各项工作,直接指导村务的依法治理、依法办事。
(二)是组织区“五五“普法讲师团、律师普法宣讲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我区的农村,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开展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
(三)是组织开展赠送法律书籍与宣传资料活动,直接送法进驻村户。
(四)举办法制讲座。通过对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五)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委会的法律顾问,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六)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开通法律咨询热线,为农民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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