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广办〔2007〕48号
广化街道关于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浙语〔2006〕2号)及鹿城区语委的有关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语言文字规范的意义
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温州市语言文字的应用,是保证社会高效运转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必要条件,符合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市、区两级语委的要求,以创建“和谐温州”为动力,以“温州市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为契机,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科学规划,完善机制,统筹监管,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和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的要求,充分发挥街道机关在辖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辖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推动辖区各项建设的全面提升提供助力。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共识。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的自觉性。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机关用语资料准备及迎评工作环境由政工科负责;各社区普通话推广,规范用字工作由成立的街道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责任目标及落实的措施,同时应调动社会力量,抓好典型,以点带面,进行推广普及。
3、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在迎接省市评估中,城区街道机关、学校等重点单位,商业、中讯等窗口行业,要扎实推进用语标准化、用字规范化工作,实行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达标。对社区居委会干部、学校、卫生室、商店等重点对象和行业,率先试行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行为。
4、培训提高,以点带面。在省市评估过程中,积极参加城区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全面培训测试。对社区居委会干部及从事服务行业,外出务工人员,逐步进行培训提高,并将其作为推普骨干,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同时以社区、学校为重点,抓好规范用字工作,组织学生对农村不规范用字进行整治,以校为点,覆盖各自然村、使用字不断规范。
5、加强领导,保证实效。开展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街道将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同时还将聘请部分联络员,及时收集情报、反馈信息。在语言文字工作向社区、村延伸时,各社区居委会将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通过强化领导力量,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实现社会效果。
通过开展温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达标迎检活动,在辖区营造一种良好规范化用语、用字氛围,推进辖区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的进程,使辖区语言文字示范工作得到提高。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