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温鹿组(2003)234号文件精神,参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聘任
1、聘任职位:局机关中层(不包括外资科科长)5个职位:办公室正、副职各一名、外贸科科长一名、政策法规业务科(外经科)正或副职一名,外资科副科长一名。
2、聘任范围:竞争局机关中层职位,本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均可报名。
3、资格条件:
(1)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聘任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聘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4)新提任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聘任中层正职的,一般要有中层副职经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越级聘任。中层干部中,35岁以下的干部必须占有一定比例。
4、程序与方法:
(1)制定实施方案。
(2)公布职位和聘任条件。
(3)公开报名。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相结合。
(4)资格审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聘任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5)演讲。组织应聘者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演讲。应聘者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思想情况、业务能力以及做好应聘岗位工作的设想,接受全局同志的评议。
(6)民主测评。应聘者接受全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无记名投票测评。得票相对集中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选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