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律师事务所:
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政治理念教育,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市局〔2007〕99号文件及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2007〕1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十二月集中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社会”活动,现结合我区的实际,就“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社会”活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宣传法律知识、服务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社会。
二、活动时间:2007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三、参加对象:全区全体律师、律师助理、普法讲师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月以法律服务“四进”,即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为载体,组织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有以下活动:
1、进行一场大型的法律广场咨询活动。组织全体律师及律师助理于12月4日在松台广场开展一场大型的法律咨询活动。
2、举办法制讲座。结合十七大精神学习和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律师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分发法律书籍,开展法律宣传。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分发有关法律法规资料,直接送法进驻村户,内容为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4、提供法律援助。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为各类法律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5、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开通法律咨询热线,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