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鹿藤政发〔2009〕110号
关于修订鹿城区藤桥镇处理森林火灾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完善森林消防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消防救灾能力,经研究,决定对《鹿城区藤桥镇处理森林火灾预案》做适当修订调整,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森林火灾 预案 通知
抄:区府办、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区农林水利局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党政办公室 2009年12月24日印发
鹿城区藤桥镇处理森林火灾预案
一、总则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损失性的事故,对国家治理、经济、
生态环境有着重大影响。为了及时、迅速、准确处理森林火灾,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下达《关于制定处理森林火灾预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成立藤桥镇处理森林消防指挥部。组成人员有:
总指挥:王剑波
副指挥:陈伯聪 贾 嘉
成 员:章志义 朱宝元 刘国仁 夏云波 季学通
姜岳定 吴爱珍 李 坚 周松藩 郑海峰
各村必须成立森林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报镇森林消防领导
小组就近组织力量全力扑救,实行村自为战,相互支援。并及时向镇森林消防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消防办,电话:86478110)报警,以便部署应急措施。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区防火办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
1、县(市、区)界、乡(镇)界附件的森林火灾。
2、过火面积在100亩以上,明火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当地干部群众进行扑救,火势无法控制的森林火灾。
4、危险居民区、村庄、风景区的森林火灾。
5、其他需要有关部门支援的森林火灾。
三、处理程序
1、各村发现森林火警后立即报告镇消防办。
2、镇消防办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做好
笔录,并立即报告镇消防指挥部有关领导。
3、火灾发生30分内报告区森林消防办。由镇消防指挥部部署扑救措施,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扑火。必要时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紧急会议,部署紧急措施,根据火情,启动镇、区二级响应机制,分头分级实施。
4、森林火灾责任单位的行政村在路口安排熟悉上山道路的村民带路,各扑火队伍上山后,根据火场形势,听从各片队长指挥,同时和镇消防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反馈动态,服从镇消防指挥部的调度指挥。
5、火灾扑灭后,责任单位的行政村负责人、护林员及扑火队员留守现场2小时以上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四、森林消防扑火队建设,辖区内一旦发生火灾统一调度,后勤保障组。
(一)扑火队伍力量分工
1、南岸村森林消防扑火队
队 长:周建静
副队长:周绍光
成 员:林柏中 周建松 周 清 周佰珍 周松波
周小平 周建勇 周爱苗 夏飞云 葛国林
夏胜云
2、后垟村森林消防扑火队
队 长:黄建忠
副队长:黄寿光
成 员:黄胜祥 黄建云 黄炳南 黄秀芳 黄金龙
杨玉珍 黄云林 黄爱国 杨庆其 黄良聪
杨胜华 黄道飞 黄林湾
3、埭马村森林消防扑火队
队 长:叶国甫
副队长:叶金静
成 员:叶星恩 叶成道 周胜良 张良庭 沈国忠
叶佐云 叶陈友 叶宝弟 叶和英 叶春芳
4、油岙村森林消防扑火队
队 长: 周金波
副队长: 吴林海
成 员: 周林松 周晓忠 叶秀跃 叶秀俊 周爱泽
李建海 叶秀林 徐永亮 徐和弟 周晓晨
叶如剑 林珍理
5、森林消防扑火机关队
一队队长:陈伯聪
一队副队长:杨强军
成 员:马建峰 章志义 周月锋 夏云波 季学通
金浙植 徐建军 徐世华 叶国赢 林 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