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鹿藤政发〔2010〕17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畜禽养殖场户:
为切实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温州市鹿城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温鹿防指〔201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此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时间安排为3月16日-4月20日,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动部署阶段:3月中旬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免疫技术培训,落实防控经费以及疫苗等防疫物资,确保春防工作按时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