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各科(室)、站:
为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实现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鹿委发〔2011〕5号)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全局上下全面推行即办制,局班子成员要从我做起,带头执行即办制。特作以下规定。
一、关于文件审签。一般文件的程序性审签,审签领导应即到即签,做到不过夜;若遇出差、下乡等情况,可由工作人员通过传真送签或电话请示同意后补签,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做到一日事一日毕。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审签,在送签过程中需作进一步审核或修改调整的,审签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使每个文件在局领导审签环节时间总体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二、关于文件传阅。上级公文传阅,一般批阅时间为1个工作日,紧急公文即到即阅。若遇出差、下乡等情况,可采取待阅的办法,由其他领导先予阅批,以防公文滞留和流转不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