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龙游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游县卫生局
2013年1月11日
2013年龙游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
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公共卫生年度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2013年龙游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强化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设施投入、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责任,增强保障和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执行力和推进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完成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二、考核对象
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考核项目和比分权重
(一)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项目有业务管理、重点工作、指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比分权重见各单位具体考核办法。
(二)县级医疗机构:主要项目有业务管理、重点工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一院多站”管理试点情况(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一院多站” 综合管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院内公共卫生与“一院多站”比分权重分别占40%和60%。
(三)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项目有业务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科室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等方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他业务工作。比分权重分别占30%、45%、15%、10%。
四、考核程序和考核方法
(一)考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