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年 6月 7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将于实施。为推动《资本办法》平稳实施,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资本办法>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过渡期内分年度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已经满足《资本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为了进一步减缓商业银行实施《资本办法》的压力,《通知》对储备资本要求(2.5%)设定6年的过渡期:2013年末,储备资本要求为0.5%,其后五年每年递增0.4%。到2013年末,对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6.5%、7.5%和9.5%;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5.5%、6.5%和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