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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教育局文件
龙教办〔2016〕48号
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推进龙游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承办说明书要求,请各承办科室(单位)按以下要求认真办理并答复。
一、明确责任
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具体负责人和承办人。牵头领导要亲自督办落实,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人员具体经办,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属于会办的议案、提案,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在4月30日前与主办单位做好对接、协调工作。
二、规范程序
1.初步答复。对交办的提案,承办科室要认真完成初步答复意见,并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答复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语言诚恳、情况清楚、内容详实、措施具体。答复内容包括办理过程、需要说明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解决的程度。
2.征求意见。前,各承办科室要和代表、委员取得联系并发出《征求意见单》,征求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科室(单位)要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将不满意的原因和下步解决办法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并要求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对议案、提案所涉及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或待以后解决的,承办科室(单位)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将情况向局办公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