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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06-07 龙游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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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游县民政局文件

  

  龙民〔2016107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衢市民〔201681号)、《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衢市民办通〔201639号)和《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龙消安委〔201611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828日至97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养老机构、福彩中心(站)、公墓、殡仪馆、救助站、、烈士陵园、社会福利企业、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

  三、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分清责任,组织协调,亲自带队检查督导,全面掌握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填写排查登记表,实行实名制检查,做好管控,分析研判工作措施,督促指导排查对象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单位、场所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隐患,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产停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要求,管理混乱的小场所,一律予以取缔),严格落实消防执法“零容忍”。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做好属辖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排查整治中,要推动各单位自查自改,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每日14 30分前向县民政局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治行动统计表,(联系人:尹雪昌,联系电话:7020762,报送邮箱:489585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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