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龙游县林业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19年1月28日向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后,局党组召开局班子专题会议,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逐项逐条梳理,认真剖析原因,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落实各办公室整改责任。共梳理出需整改的问题40个,同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2019年3月25日,县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个,完成率100%;对 14名干部职工共41人次进行问责,其中谈话提醒7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书面检查21人次,解除劳动合同2人;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进度通报会5次,清退及上交违规资金69680.10元,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存在短板问题进行整改。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已上报县编办尚未批复,待批准后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确保人员到位。待干部调整到位后,制定青年优秀干部培养计划,强化年青干部学习培训,促进年青干部尽快成长成才。2019年3月25日,局党组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2)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进行整改。原林业局党组已于2017年10月收回林场财务,由局财务统一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审批制度。林场的一般支出须报分管领导审批,重大支出由林场出具预算报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规范林场员工工资待遇,工资待遇调整必须由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林场不得随意调整。参照《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结合林场实际情况,初步制定林场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雇工管理等内容。2019年3月25日,局党组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2.对“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学习制度》,从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干部两个层面,对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时间、学习形式等做明确规定。制定下发《干部学习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实际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促进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学习要求。2019年2月,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张晓峰书记在全县干部大会上“铁军八问”讲话,会后各支部开展学习讨论,并刊发学习交流心得体会5期。2019年3月,局党组对下属支部学习情况开展第一季度专项督查,各支部均已制定本年度的学习计划,学习记录、考勤记录齐全。2019年3月25日,局党组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3.对“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2019年3月25日,召开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舆论阵地建设,组建覆盖全局的网评员队伍,并组建“青年林业”钉钉群,每月发布网评约稿,并将网评投稿数量纳入局信息综合考核。2019年4月8日,邀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余鹏来局进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2019年3月25日,局党组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2月,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实施意见》《关于在机关党员中全面推行实事考评“零基础分法”的通知》等文件。2019年3月25日,召开总支委会,强调要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5+X”等党内制度,规范开展党组织活动,做好党员实事积分考评工作。各支部开展了以“学习谢高华精神与新时代意义”“植树造林播新绿”等为主题的党日活动12次。2019年3月15日,局党组对龙游林场支部、溪口林业支部开展第一季度党建督查,检查了2018年度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开展情况,两个林场支部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到位。针对上述问题,对龙游县林场场长、溪口林场场长2名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对支部党建资料不齐全问题进行整改。优化组织建设,理顺组织关系。2019年4月22日,局党组向县直机关工委提交了《关于成立龙游县林业水利局机关党委的请示》,准备成立11个党支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2019年3月,局党组对下属支部开展第一季度党建督查,各支部记录本均记录规范。2019年3月15日,要求龙游林场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对支部的管理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党建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对新任局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3)对党章党规意识淡薄,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3月25日,召开林业局总支委会,强调要严格执行党费按月收缴制度,由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规范党费收缴标准,建立专账,并交由机关工委统一保管。局党组对下属支部开展第一季度党建督查,查看党费收缴明细及综合记载等情况,各支部均按规定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对新任局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5.对“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3月27日,林业水利局分管财务副局长召集原林业局财务人员学习《关于实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龙游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下一步,将修订完善《龙游县林业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单独设立大额资金使用的财务审批及报销制度模块。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6.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1)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局党组已按出入境部门最新核查数据将证件全部收缴,一共上交出国(境)证件43本,其中护照24本,港澳通行证12本,台湾通行证7本。已做好详细保管清单并由专人负责保管。针对上述问题,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对编外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30日,已与1名门卫、1名保洁员解除劳动关系。自2019年1月1日起,与龙游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公司派遣两位门卫兼保洁,轮班值守保洁。2019年4月28日,局党组下发了《龙游县林业水利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7.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借此次机构改革机会,按规定全面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着力解决党组管理的干部混岗问题,报县编委办、县委组织部审批,县林业水利局将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局党组将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调整涉及干部,精心选配干部,报县编委、县委组织部审批。2019年3月25日,局党组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8. 关于“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制定下发《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全面查找廉政风险,按照各科室、站、队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取自己找、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的方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将风险评定为一、二、三级。2019年年初,召开全局干部作风建设大会,总结上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2019年1-4月共进行了日常谈话、提醒谈话等31人次。配合纪检组通过查阅有关文书、调阅项目申请资料,核查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评定、约谈函询有关人员等方式行使监督权、检查权;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述职述廉会等重要会议;针对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及时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对1名新任党风廉政联络员进行提醒谈话,龙游县林场场长、溪口林场场长2名责任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9.关于“关于个别干部存在利益冲突经营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2月15日,组织溪口林场全体管理人员学习《龙游县党员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暂行规定》,并要求当事人注销森迪森林病虫害防治服务队。该名当事人已于2019年2月份注销了该服务队。针对上述问题,对该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档案装订及‘三公’经费公开上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会计帐簿已经重新打印页码和编制目录。在财务公开上,从2019年1月起已在在差旅费、招待费及培训费在公开上注明填列出差、培训招待人次。针对上述问题,原林业局财务、龙游县林场财务、溪口林场财务3名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对业务处理上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自2017年4月起,已要求龙游林场工资支出按应发数记账,职工个人应缴公积金、统筹金应列明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自2019年1月起,严格做到所有管理费用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不得直接笼统列支在管理费其他科目中,并且继续细化账目管理。2019年3月11日,组织龙游林场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等文件。2019年3月14日,在龙游林场办公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此问题做为典型,在会议上开展剖析,林场管理人员也各自在工作业务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上述问题,龙游县林场财务、溪口林场财务2名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
11.关于“下属单位现金使用随意”的整改情况。
(1)对存在坐收坐支情况问题进行整改。组织龙游县林场
和溪口林场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列》《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目前,龙游县林场、溪口林场均已着手修订林场财务制度,其中明确现金管理规定,已形成讨论稿,修改完善后参照执行。针对上述问题,龙游县林场财务、溪口林场财务2名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