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9〕33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工业
企业整治提升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整治提升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工业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完善“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倒排时间计划,分类整治提升,限期倒逼低效工业企业出清。到2019年6月底前,经济开发区内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工业企业基本出清,形成低效工业企业退出机制和低效土地盘活机制;到2019年底前实现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工业企业全面出清。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精准帮扶。结合“三服务”活动,落实责任人员,深入低效企业开展“一对一”面谈沟通,帮助低效企业找出“病因”,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制订完善整治提升方案,明确出清方式,做到一企一方案、一企一档案,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限期出清。5月上旬前完成“一企一策”清单并上报专班。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二)鼓励改造提升。鼓励有条件的低效企业加大技改有效投入,通过机器换人、技术创新、节能化改造和数字化信息化应用等方式就地改造提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亩均产出效益。5月上旬前梳理并上报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进度计划表。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科技局
(三)推动兼并重组。引导和支持“四优”企业、“亩均效益”A档企业兼并重组开发区内低效企业;鼓励有一定市场和品牌基础,但规模小负担重的区内低效企业,通过嫁接、股权优化、增资减债、产权多元化改革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鼓励区内低效企业通过部分闲置厂房出租、转让(未通过履约评估换证的除外)和部分空闲土地分割收回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闲置厂房出租、转让需经工业项目决策咨询通过。5月上旬前梳理并上报低效企业重组进度表。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资源规划局、金融办
(四)强化税收征管。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实缴税收明显不合理的低效企业,开展税收定向评估,强化税收征管。5月底前,对未出清的2017年度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开展纳税辅导;10月底前,对2018年度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完成核查。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五)加强行业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以未出清低效企业为重点,各部门分别开展行业监管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检查,6月中旬前对未出清的2017年度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实施执法检查,10月底前对2018年度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实施执法检查,并及时将执法检查情况报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市监局等部门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