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县汽修行业的喷漆、烤漆等生产环节存在的废气污染等问题,进一步加快对县域范围内汽车烤漆房依法实施关停、拆除等工作,根据《龙游县城区异味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龙政办发〔2019〕32号),决定给予整治对象一定的资金补助。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资金补助办法。
一、补助对象
全县范围内拥有汽车维修烤漆房及附属废气处置装置且列入关停、拆除的经营业户。
二、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在整治期限内完成关停、拆除并通过验收的,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烤漆房及附属废气处置装置的评估价值给予经营业户相应比例的补偿,其中:对原已办理喷漆工艺项目环评的经营业户予以评估价格70%补助,对未办理喷漆工艺项目环评的经营业户予以评估价格40%补助。
三、补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