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龙湾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1处)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前征得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以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必须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风貌,实现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高度、体量、造型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相协调。其设计方案须先征得区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再报区规划部门批准。
三、在制订各项详细规划和安排各项新建项目时,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均照本通知办理。
四、各街道、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1.十一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名单
2.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与建设控制
地带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附件1
十一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名单
| 序号 | 文保单位名称 | 时代 | 类别 | 地址及单点GPS坐标 | 备注 |
| 1 | 龙湾炮台 | 清 | 古建筑 | 瑶溪街道龙湾村龙湾山 N27°58"15.0" E120°48"16.0"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2 | 龙岗山遗址 | 战国 | 古遗址 | 瑶溪街道永胜村龙岗山 N27°56"02.0" E120°45"39.0"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3 | 半山摩崖题刻 | 明 | 石刻 | 瑶溪街道永胜村龙岗山南坡与蜈蚣山北坡山岙间 N27°55"53.0" E120°45"14.0"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4 | 张天麟家庙 | 明 | 古建筑 | 永中街道普门村五芳巷 N27°54"56.9" E120°49"08.0"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5 | 双岙石胜观摩崖造像 | 宋 | 石刻 | 永中街道双岙村古佛岩 N27°54"49.4" E120°46"25.4"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6 | 第一山摩 崖题刻 | 明 | 石刻 | 永中街道郑宅村横山北麓 N27°52"47.0" E120°47"22.0"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7 | 诸募桥 | 宋 | 古建筑 | 永中街道度山村 N27°53"30.0" E120°47"49.0"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8 | 东引桥 | 明 | 古建筑 | 永中街道城南村 N27°54"12.4" E120°48"39.4"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9 | 望海桥 | 清 | 古建筑 | 永兴街道水潭村 N27°53"54.5" E120°49"04.3"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10 | 横塘桥 | 明 | 古建筑 | 永中街道城北村与衙前村交界 N27°54"35.5" E120°49"05.9"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 11 | 王诤墓 | 明 | 古墓葬 | 状元街道山西岙村大堂山山麓 N27°57"10" E120°45"25.0" | 温龙政发〔2003〕116号 |
附件2
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与建设控制地带
一、龙湾炮台
地址:瑶溪街道龙湾村龙湾山。
保护范围:北面从炮台围墙向外延伸30米到瓯江边,其余三面以炮台外围墙向外延伸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的基础上,东面向东延伸20米(限制高不超16米),南面向南延伸80米到山脚,西面向西延伸40米为界,北面向北延伸20米。
二、龙岗山遗址
地址:瑶溪街道永胜村龙岗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