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和《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检测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5月12日在永中街道、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状元街道、瑶溪街道等地进行防灾警报音响信号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00-10:03鸣放防灾警报;10:10-10:14鸣放防灾解除警报。
二、试鸣信号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4分钟。
三、试鸣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在5月7日前将警报试鸣有关事项公告周知,各街道要认真做好警报试鸣的通告工作,确保警报试鸣所在地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