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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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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好城乡河道清理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生态龙湾、美丽龙湾的重要内容。为有效解决当前一些河道中存在的垃圾淤积漂浮、水体发黑变臭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根据《全省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浙政办发明电〔2013〕64号)和《关于开展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3〕38号)精神,结合龙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龙湾、美丽龙湾的工作目标,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四边三化”行动的总体部署,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全面清理城乡河道,全面整治农村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加快健全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行动),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的问题,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打造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规范有序,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基本实现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进度安排。

  1.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12月)。各街道要在前期“两河”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基础上,组织力量全面清理垃圾河中的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4月底前,垃圾河清理到位,并建立完善的保洁制度,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 整治黑臭河道要坚持一河一策、标本兼治,根据各河道污染程度、污染特点和污染原因,通过实施沿河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拆违建绿、旧村改造、生态驳坎、生态修复以及加强对沿河各类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等,12月底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大扫除”,4月底前实现村村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2.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月)。按照“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垃圾河道巩固提升工作从2013年5月份开始,黑臭河道巩固提升工作从2014年1月份开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的部署,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3.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1月-12月)。在“两河”整治基础上,将“双清”行动纳入生态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考核。

  三、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各街道要广泛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

  (一)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及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三)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四)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五)全面整治黑臭河道。实施沿河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拆违建绿、旧村改造、生态驳坎、生态修复以及加强对沿河各类污染源的执法监管。

  (六)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沿河、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

  (七)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常识,开展河道疏浚、河沟池塘清淤工作,限期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在集中整治中,各有关街道、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四、巩固提升阶段的主要任务

  巩固提升阶段,各街道要持续深化“双清”行动,加快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推进城乡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街道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坚持一河一策、标本兼治,采取沿河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驳坎、生态修复等措施,着力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在“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中,着力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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