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精神,结合龙湾实际,现就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龙湾区参加升学考试(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性
多年来,龙湾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较好地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但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引导外来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和稳定就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而有条件地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既要充分认识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升学考试的要求,又要充分考虑我区当前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既要解决随迁子女升学问题,又要坚持办学标准,切实保证我区户籍学生受教育机会和教育条件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