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安监处、高新区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安监中队、各街道安监中队,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对三类特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的通知》(温安监管〔2013〕125号)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针对2011-2012年间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三类特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范围和内容
第一类: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非法建设被行政处罚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原受行政处罚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再次发生。该类由局行政审批科牵头。
第二类:发生过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及工矿商贸八大行业(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下同)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该类由局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