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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39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合成革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整治任务,按照《温州市合成革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温政办〔2013〕12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4年6月底前,列入整治提升的合成革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列入关停的合成革企业或生产线,全部关停并将生产线拆除到位;全区合成革企业或生产线削减30%以上。
(二)2014年12月底前,明确2015年合成革企业转产转型对象,进一步优化行业布局。
(三)2015年12月底前,全区合成革生产线削减50%以上,通过市级整体验收。
二、任务步骤
(一)实行停产整治措施。2014年4月底前,对整治进度缓慢的合成革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二)完成停产企业生产线拆除。2014年5月底前,完成对4月份之前已停产的10家合成革企业生产线的拆除工作。
(三)通过整治提升验收。2014年6月底前,列入整治提升的合成革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
(四)完成产能优化削减。根据整治提升推进和生产线削减情况,对位于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的企业,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税收总额相对较低的企业,对投诉多、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以及整治难以到位、无法通过整治提升验收的企业,分步分阶段实施转产转型。2015年12月底前,对位于瑶溪街道金岙工业区的企业实施转产转型。在完成以上企业转产转型、停产的基础上,仍未达到生产线削减50%要求的, 2015年12月底前其余保留企业的产能按比例完成削减。区域环境空气中DMF浓度超过0.2 mg/m3的,2015年12月底前该区域企业的产能按要求削减,直至该区域环境空气中DMF浓度符合要求。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合成革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顺利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一)推进转产转型工作分工
1.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制定合成革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实施停产后企业转产转型的产业引导,加强行业转产转型工作的宣传教育,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2.区城管与执法局:负责对企业违法建筑的拆除。
3.区环保局:负责对企业擅自扩建生产设备或变更生产工艺行为的查处。
4.区安监局: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
5.区消防分局:负责企业消防隐患及消防违法问题的查处。
6.相关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合成革企业转型转产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二)推进整治提升工作分工
1.区经信局: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2.区卫生局:完成企业职业卫生控评验收工作。
3.区环保局:完成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有关环保手续进行审核和管理;加强三废污染防治指导和督查。
4.区安监局:完成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5.区消防分局:完成对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进行审批、验收。
6.区发改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指导企业做好专项整治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