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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32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2014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湾区2014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对象
在龙湾行政区域内开展执法活动的各行政执法单位(含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组织)。
二、监督内容
专项行政执法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案卷评查”两种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和形式如下:
(一)现场检查监督。督查组将适时深入行政执法现场,采用当场执法监督和事后跟踪监督两种方式,每季度开展1次。督查内容主要针对行政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权中,是否存在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等方面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必要时查阅相关执法记录。重点针对生态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市场监管、税务、城管、国土、建设、教育、卫生、人力社保等方面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开展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