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意见,坚决克服纠正“四风”,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深入调查研究。局领导每年下基层不少于三个月,要紧紧围绕事关全市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明确调研主题,坚持在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要多到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年度系统大会全年控制在两次以内,局长办公会议讨论资质、预售等问题原则上每月两次。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简化会议议程,增强会议实效。
三、精简文件简报。减少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一般性工作报道不发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压缩公文篇幅,不讲空话、套话,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语言精炼。积极推行机关无纸化办公,逐步实现公文、信息网上传递,提高公文运转的质量和效率。
四、规范出勤管理
1.严肃上班纪律。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及时对应翻好去向指示牌。上班期间要高效务实,严禁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用电脑、手机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严禁借开会培训、去工地、下基层等名义外出办私事。
2.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送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在假期满后返回上班的需及时向科室和办公室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办请假手续。凡请假单未送交办公室或假期满后未按时返回而不说明情况的,作旷工处理。
3.加强外出管理。局领导外出按照临市委〔2013〕1号文件执行。因公出差、开会等工作,市内的,一般工作人员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科室负责人须经分管局长同意;市外的,均须经局长同意,并及时将去向告知办公室。
五、厉行勤俭节约
1.落实省委“六个严禁”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赠送(收受)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不准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2.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全体干部职工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安排宴请和夜宵,工作用餐一律不准上酒,同城一律不得安排公务用餐,下基层工作时一律不准接受宴请和夜宵,工作日中餐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饮酒,职工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时间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加打牌、打麻将等相关活动,任何时候一律不准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3.严禁铺张浪费。简化接待,来客接待原则上在单位食堂用餐,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的,需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控制接待规格和陪同人数。控制会议活动成本,能在本单位召开的会议不安排在酒店,不发放纪念品,不插挂彩旗气球,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水果香烟。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费公报,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加油、保险相关规定。车辆必须入库对号停放,节假日、双休日工作用车,或工作日夜间车辆晚归、不归须提前向办公室报告。
六、强化督查追责。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自觉警醒,把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作为转变作风必须固守的底线、严格自律不得触碰的“高压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局纪检监察室、各科室要将改变和深化工作作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期抓下去,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