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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临政发〔2014〕3号 |
临海市人民政府文件
临政发〔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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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
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头门港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我市受暖冬气候影响,持续大风干燥天气,地面温度高,森林火险持续最高等级,森林消防安全形势极为严峻,我市已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火警。从已查处的森林火灾案件分析,野外违章用火已成为近期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火源,个别地方甚至发生迷信活动引发森林大火的恶性事故。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我市仍以大风干燥天气为主,森林火险持续最高等级。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多发态势,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禁火时限:2014年1月27日至2014年2月14日。
二、禁火区域:林地及距林缘50米以内的区域。
三、在禁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范围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七条禁令:
1.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2.严禁在林区搞迷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