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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办〔2014〕13号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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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临安办〔2014〕13号

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头门港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

 

全市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督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全省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督促、指导重点区域等建立标本兼治的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各地开展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分阶段督导。现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导范围

以头门港医化园区、杜桥镇、古城街道紫阳街等老城区火灾隐患重点区域为督导、帮扶重点对象,并对联系点镇(街道)开展督导和检查。

二、督导分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督导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由蒋冰风市长任组长,张招金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旅游局、市供电局和市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副局长邵波任办公室主任,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喻志勇、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周帮春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督导)组和暗访曝光组。

(一)工作(督导)组

第一组

组  长:市府办副主任张钊

成  员:市经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头门港新区管委会各1名

联络员:市消防大队林楠(电话:13967624200)

地  区:头门港医化园区,联系邵家渡街道、东塍镇、桃渚镇、小芝镇、上盘镇、涌泉镇

第二组

组  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邵波

成  员: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各1名

联络员:市消防大队徐时兴(电话:13958668386)

地  区:杜桥镇,联系江南街道、白水洋镇、尤溪镇、永丰镇、括苍镇、河头镇

第三组

组  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喻志勇

成  员: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供电局、市消防大队各1名

联络员:市消防大队吴文(电话:18257623119)

地  区:古城街道紫阳街等老城区,联系古城街道、大洋街道、大田街道、汛桥镇、沿江镇、汇溪镇

负责对督导地区开展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驻点帮扶;带头组织开展大宣讲,对重点区域所在古城街道、杜桥镇、临海港区管委会领导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帮扶指导被指导地区按标准建设防控体系,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隐患整治方法;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向办公室报告,推动工作措施落实;与指导地区工作人员同工作、同检查,帮助开展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确保重点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暗访曝光组

组  长:市消防大队教导员张章科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消防大队各1名、市级有关新闻单位(市新闻网络中心、市广播电视台)记者若干名

联络员:市消防大队程海军(电话:18857625119)

负责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开展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宣传;组织开展暗访暗查,集中曝光各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依托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设立曝光台,编发新闻稿件,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三、督导内容及时间安排

督导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主要督查、帮助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大培训,查找认识方面存在的差距,增强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的自觉;督促、指导各地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政府现场会精神,研究制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任务分工、时间进度等内容;督促、指导各地11月底前完成镇(街道)与村(居),部门、行业、系统与所属企业,村(居)与各类“个、微、小”主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投资主体、产权单位、出租与承租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主办单位等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阶段为12月上旬至12月底。主要督促、指导各地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意见,明确网格管理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对网格内的“个、微、小”场所实施常态、动态管理;将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内容;教育、民宗、民政、建设、文化、卫生、旅游、供电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指导职责,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国土、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科学规划、严控违章建筑;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改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临市委发〔2014〕45号)文件要求,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的实体化运作。

第三阶段为2015年1月至春节前。按照《临海市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规定》(临市委发〔2014〕82号)出台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班子成员、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市政府与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出台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函告、约谈、督查、问责等制度;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全面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物防、技防措施运用,重点完成“换”、“添”工作举措,推动隐患治理。2015年春节前,杜桥镇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生产经营性营场所、居民出租房集中的村(社区)设立消防安全宣教室,明确专兼职宣讲员,制定培训计划,对基层政府公务员和工作人员集中培训、轮训,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培训机制,做到全员培训上岗。

第四阶段为2015年春节后至6月底。主要督促、指导各地2015年6月底前,强化物防、技防措施运用,重点完成“搬”、“建”工作举措,推动隐患治理;针对需要结合企业转型升级、“三改一拆”、“四换三名”、打非治违等工作,推进布局不合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园区整体改造搬迁,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综合整治措施;对已完成整治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隐患反弹。

四、工作方法

工作督导(指导)组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包干指导、查阅台帐、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帮助指导重点区域所在镇(街道)、管委会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暗访曝光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组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参加,暗访曝光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浙委发〔2014〕5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提升重点区域抗御火灾等安全事故的整体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内容,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基层狠抓工作落实。

(二)敢于动真碰硬。各组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通过开展全员培训、重点讲解、实地指导等方式,以务实的作风,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要深入开展暗访暗查,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发现工作亮点,指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在着力解决重点区域突出问题的同时,要统筹兼顾,推动各地加快整改、消除已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其他区域性火灾隐患,推进全市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三)严格督导纪律。各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28条办法,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督导)组要形成书面督导报告,连同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于三个工作日内报督导工作办公室汇总。市级有关单位人员(包括参加工作督导、暗访曝光两个工作组的人员),请于2014年11月17日前将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过电子传真方式报办公室(传真:85306319;联系电话:13958668386;联系人:徐时兴)。

 

 

 

 

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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