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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临安监〔2014〕56号 |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中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海市反恐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海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临反恐﹝2014﹞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反恐怖防范工作,强化对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近来,我国连续发生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造成无辜群众重大伤亡,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为加强反恐怖情报信息工作,提高防范和预警能力,尽最大可能把暴力恐怖活动摧毁在实施之前。市安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切实履行好反恐怖工作职责。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可用于制造爆炸物,是反恐怖的重点监管物资之一,各镇街安监中队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突出重点
各镇街安监中队要结合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禁烟花爆竹流入不法渠道。主要检查内容为:一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证照齐全;二是零售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异地经营、从非法途径采购烟花爆竹,变相进行二次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三是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四是烟花爆竹产品是否粘贴产品标签;五是两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制度,并销售给零售单位。
三、部门联动,信息互通
各镇街安监中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联动联防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及时做好烟花爆竹反恐怖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市安监局矿山危化科(联系电话:85161171,传真:85161165)。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街安监中队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广播、宣传车、横幅等宣传手段,加强反恐安全意识教育,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充分认识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的日常管理,对维族人员大量购买烟花爆竹的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当地镇街,防止烟花爆竹被恐怖分子利用。
附件:临海市安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
临海市安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庆标
副组长:李敬银、金礼木
成员:董琪雄、王海平
联络员:陈兴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山危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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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府办![]()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