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规范我市医疗机构及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10月15日,我市出台《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及人员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将具有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一年内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罚2次或以上等12项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及人员名单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对其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督促其及时纠正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依规执业。被列入“黑名单”的医疗机构及人员必须在被列入“黑名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监管机构。各级监管机构将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医疗机构及人员实行重点监督管理,除专项行动监督外每年不少于4次。 “黑名单”每月统计并更新1次,公示期限为6个月,公示期满后将自动退出“黑名单”。若发现医疗机构或人员在被列入“黑名单”期间仍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按照最新列入时间重新计算公示期限,并从严从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