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文号:临安监〔2015〕23号 |
各镇(街道)安监中队: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15〕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镇(街道)安监中队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对矿山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对照省局确定的19项重点隐患,逐条逐项地进行排查,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淘汰,同时,企业要配备技术人员,规范开展安全技术工作,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按照省局要求,所有矿山企业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矿山安全可靠性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所在地镇(街道)安监中队,市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三、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各地要从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隐患治理和防控能力的角度,及时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保持我市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并请各地于2016年1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市局矿山危化科。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