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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临市监〔2015〕12号 |
各相关科室、所(分局):
现将《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护渔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3日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护渔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的战略部署(浙委发〔2014〕19号),根据省工商局、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工商检〔2014〕9号)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一打三整治”推进会暨“护渔行动”部署会的通知》(台市监办〔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监管“护渔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渔获物购销、加工和非法供冰行动;
(二)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珠宝加工、销售单位加强管控,防止其加工、销售来源非法的红珊瑚及其制品;
(三)会同渔业、商务部门共同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涉渔非法供油行动;
(四)配合各级经信部门开展打击涉渔船舶非法建(改)造行动;
(五)配合各级渔业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制售禁用渔具行动。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市场监管“护渔行动”领导小组,由陈斌任组长,陈锦海、钱志先任副组长,成员由卢平、周恭敏、汪莉、朱天斌、周仁东、祝仲琳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护渔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平兼任。联络员:陈佳晨,联系电话:85389076。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行动(即日至3月25日)。对辖区内水产交易场所、饭店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核对相关经营证照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牵头领导:陈斌,牵头科室:经检大队,市场科、餐饮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市场管控护渔行动。在辖区内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等张贴禁渔通告,开展伏休宣传,并与市场签订责任状,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对进入市场内交易的海洋渔获物加强管理。加强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等渔获物执法监管,会同渔业部门对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牵头领导:钱志先,牵头科室:市场科)
(三)餐饮管控护渔行动。在辖区内重点饭店、餐饮服务集中区域张贴禁渔通告,开展伏休宣传,并与重点饭店、重点餐饮经营户等签订责任状。加强对重点饭店、餐饮服务集中区域的监管,实施定期巡查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非法渔获物会同渔业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牵头领导:陈锦海,牵头科室:餐饮科)
(四)供油管控护渔行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无照从事燃料油经营的行为,配合渔业、商务等部门打击并查处陆上燃料油加油站(点)向涉渔“三无”船舶非法供应燃料油行为。(牵头领导:陈斌,牵头科室:企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