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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台政办发[2015]72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意见(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0日
台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意见(2015—2017年)
为大力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不含“规上”企业、“限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台州经济转型升级和质量效益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10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2号)等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建设“一都三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深化改革、搞活经济、保障民生、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牢牢把握扶优汰劣、结构优化的要求,着力推动由“低、散、弱”向“高、精、优”迈进。力争用3年时间,构建起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升级的有效工作机制和平台,有效破解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显著优化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环境。全市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品牌意识和品牌创建能力明显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经济社会贡
献不断加大,为打造台州经济升级版、加快建设台州现代化港湾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具体目标
到2017年,达到下列工作目标:
(一)全市新增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以下简称七大产业)小微企业10000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整治淘汰不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企业(作坊)3300家(市经信委牵头)。
(二)引导和支持 2500 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不少于 70%(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新增“规上”和“限上”企业1700家,其中“规下”工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升“规上”840家,“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升“限上”860家(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
(三)组织 3300 家小微企业开展现代技术、现代金融“双对接”活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550家以上,总量达1500家以上(市科技局牵头)。
(四)推动300家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其中30 家企业实现融资规模超 3 亿元;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超 5.5亿元;台州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为小微企业承保余额超过20亿元(市金融办牵头)。
(五)培育100家小微企业成为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市经信委牵头)。
(六)重点打造 12 件具有影响力的小微企业著名商标,支持 12 家小微企业成为省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12 家小微企业成为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七)指导帮助100家小微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获得融资(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监分局牵头)。
(八)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300场(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主要举措
(一)注重把握小微企业产业发展导向。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四换三名”决策部署,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要求,充分运用市场、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全面整治淘汰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企业(作坊)。重点引导小微企业从事七大产业,进入现代农业(家庭农场)、服务业、社会事业、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导向,摸清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分门别类明确扶持重点。
(二)建立健全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准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登记“五证合一”、“先照后证”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现“一照一码”,切实降低企业注册场所要求,继续简化企业登记和注销流程。继续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突破口,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制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禁止进入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三)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主体升级。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促进小微企业提质升级。重点引导、支持和培育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升级为公司,小微企业成长为“规上”和“限上”企业。以“转得来、稳得住、做得大”为目标,建立“个转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围绕提升公司制比率、税务登记率、统计目录率、企业存活率、上规升级率,进一步提高“个转企”工作质量。依托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平台,加大小微企业股改培育力度,重点推进七大产业企业股改。创新小微企业产权机制和治理结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沪深交易所、港交所等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推动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融资,增强产业引领和并购整合能力。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发展跟踪联络机制和成长辅导机制,引导实施“品牌战略”、“电商换市”和“质量强企”等发展战略。开展示范品牌指导站建设,建立品牌梯级培育库,鼓励小微企业申报著名商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省级著名商标品牌。针对七大产业领域和“个转企”的小微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建账建证、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职业技能等专题培训。重视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研发设计队伍和高级技工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重点培育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秀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