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发〔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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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岁末年初全市教育系统的平安稳定,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182号)要求和各级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从近期各地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措施到位,尽快制定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要进一步排摸分析本校和辖区学校安全现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及“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切实负起安全监管责任,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二、突出重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冬、春两季气候干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各种诱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逐步增加,进入火灾多发、高发期,且重大节日较集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一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教学楼、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等易发生火灾事故场所、学生安全疏散通道、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以及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通道;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电源线路老化问题、违章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器线路及教师电瓶车集中充电等;消防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等;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吹风、电热水壶、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等。隐患检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安全;二要完善制度预案,强化实战演练。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用的消防救人和灭火逃生方案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扑救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防自救能力。三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结合本校实际和冬春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收看一次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开辟一块消防宣传专栏。要积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三年级以上学生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二)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及校园治堵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要主动联系承运企业及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乘车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要针对冬季道路特点,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要充分利用学校、承运企业及监管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加大对校车违章运行的处罚力度,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学校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听从随车照管员管理;要定期开展乘车突发事故应急演练;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明确家长的监管职责,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同时,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学校教学及作息安排,如遇持续极端恶劣天气状况,校车要停止运行。 (三)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确保校园超市不出现影响学生健康的“三无”食品。要加强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确保饮水卫生安全。要加强传染病防控,及时发现和报告发热等症状的学生患者,对学生集体活动的教室、宿舍等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要注意冬季体育锻炼的安全防范,在广泛开展冬季体育锻炼的同时,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因体育锻炼引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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